樂陵:買商鋪獎品被“砍”只贈電動車不配電池
來源:德州新聞網(wǎng)
編輯:徐佳毅
??? 德州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 鄭乃春 通訊員 劉凱)近日,樂陵市周女士在參加某商家舉行的“買商鋪特惠贈電車”活動上,獲贈價值2800元的電動車一輛。當周女士前往電動自行車專賣店提取獎品時,卻發(fā)現(xiàn)獎品電動自行車沒有電池,周女士須額外支付800元電池費。經(jīng)樂陵市工商局調(diào)解,商家給周女士提供了新電池。
??? 8月22日下午,周女士來到樂陵市工商局投訴,稱自己獲得的獎品被“砍”了。原來,8月16日周女士參加某開發(fā)商開展的“買商鋪特惠贈電車”活動,在現(xiàn)場幸運地抽到特等獎——某品牌電動車一輛。然而,當周女士前往電動車專賣店領獎品時卻意外發(fā)現(xiàn),電動車沒有電池,須額外支付800元電池費。然而獲獎時她專門詢問過主持人是否有電池,對方稱“有”,購房宣傳單上也沒有說獎品是沒有電池的。
??? 在樂陵市工商局的調(diào)解下,周女士可前往電動自行車專賣店提取有電池的電動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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